展厅用光在设计时应遵循功能性、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原则
阅读次数:223      时间:2022-12-27 19:07:04

功能性

  在展厅设计中,不同展厅展示区域对用光要求各异,应根据展厅空间展示的展品性质以及功能要求等,对灯具类型、照眀方式进行选择,灯光照度高低及灯光光色的变化皆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局部调整。一般在设定基本照明的亮度时,辅助灯具色温一般控制在50-60lx至200-300lx。

高色温白色荧光灯往往控制在500lx以上,且暖色系商品应采用暖光源进行照明,冷色系商品应采用冷光源进行照明(图3-5-14、图3-5-15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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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3-5-14 暖色系光源的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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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3-5-15 冷色系光源的使用

为避免眩光产生,除装饰和烘托气氛的照明灯具外,其主要光源要注意角度调整,尽可能不暴露在外。另外,展示商品需保证足够的照明,确保展厅展示区域照度高于周围非展示区,以利于将消费者视线引向展示商品,并能清晰地观赏(图3-5-16、图3-5-17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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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3-5-16 POPPEE设计师品牌配饰集合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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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3-5-17 端木良锦798概念店-前厅展墙

安全性

  贵重和易损商品的重点照明应尽量选用不含紫外线的光源,以防止光源中的紫外线对展示商品产生破坏,LED灯为首选灯具。除此之外,还应考虑照明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防火防爆、防触电、散热以及灯具布线设计等的国家规范要求。

经济性

  商业空间展示的灯具选择应尽量采用技术先进、节能高效的照明灯具及电器附件,以便在满足照明的同时节约能源,如选用LED灯具等。在展厅灯具布设时,可根据展示商品和空间特征,利用声控感应灯等智能照明系统,经济高效地使用灯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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